1、男方跟女方离婚,男房家的唯一房屋如何解决
若待处置房地产是男士于结婚以前所购得之个人资产,那样在离婚案件中,此房地产总是依旧将归属至男方手中;
然而,如若该房地产系在结婚以后购置,即便其所有权证书上仅记载有男姓方的名,此项物业一般亦会被视为夫妻之间的一同拥有财产,并需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适当的分割。在进行财产分割时,法院将会充分考虑到双方在此次婚姻中所做出的贡献程度、子女的抚养情况与婚姻关系持续的时间等多方面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一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些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男方跟女方离婚孩子抚养费如何算
在涉及离婚事件时,关于子女监护权和抚养费问题的解决方法,总是需要顾及到每个方面的原因,如子女的实质需要、爸爸妈妈双方之经济实力与当地的社会经济环境等等。针对那些具备稳定收入来源的爸爸妈妈而言,他们应承担起抚养子女所需成本的责任。具体说来,拨备给每一个子女的成本可占据他们月净收入的20%~30%左右;而对于同时负担两个或更多子女抚养的家庭,其所支付的成本比率则可适度上调,但通常情况下不应超出月净收入的50%。
至于那些无固定收入的爸爸妈妈,他们所能提供的抚养费数额则需依据当年的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来进行估算,并参照上述比率予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可以参考子女的实质需要、爸爸妈妈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质生活质量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率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率可以适合提升,但一般不能超越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率确定。
有特殊状况的,可以适合提升或者减少上述比率。
3、男方跟女方离婚有赔偿吗
在涉及离婚事宜时,男方是不是有必要对女方赔偿,这是基于特定情况而定的。假如男方过去涉及到诸如重婚、与别人相伴居住、实行家庭暴力、虐待或者丢弃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等紧急过失行为,从而促进婚姻破裂的话,那样女便捷有权利需要男方给予相应的损害赔偿。
另外,若夫妻双方中某一方由于抚育子女、照顾年长者、帮助他们完成工作等方面承担了过多的责任和义务,那样在离婚之际,该方就有权向另一方提出补偿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别人同居;
(三)推行家庭暴力;
(四)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结婚以前男方购买的房地产,离婚时总是归男方所有;结婚以后购买的房地产,即便只有男方名字,一般也被视为一同财产,离婚需依法分割。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双方贡献、子女抚养和婚姻时长等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