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离婚分一半财产吗
结婚与离婚中财产分配之问题
夫妇于离婚之时,确实有权共享婚姻期间积累的财产,而非平分财产。
然而,离婚财产不应分配给未成年的子女,由于他们并无权参与或影响这种家庭财产关系的处置。然而,若夫妇两方期望在分家之际将它所拥有些一部分财产赠予我们的子女,那样,他们可商定签署有关协议,将某些财务如房产等转至子女名下。如此做被视为爸爸妈妈双方对子女之一种自愿赠予,在此状况下,这类特别享有些财富则不需要再列入财产分割范围内。一般而言,只应包括在离婚夫妻财产分割之列的,仅为夫妻双方一同所积累之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根据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爸爸妈妈;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爸爸妈妈,包含生爸爸妈妈、养爸爸妈妈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爸爸妈妈。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含同爸爸妈妈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离结婚以后债务怎么样划分承担
离结婚以后债务的划分承担主要依据《民法典》有关规定。若该债务为夫妻一同债务,应由双方一同承担,即使离婚协议约定由一方承担,债权人仍有权向双方倡导权利。一同债务一般包含为家庭一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房贷款等。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则由该方自行承担,另一方不需要负责,如一方因个人赌博所负债务。在实践中,一般先以夫妻一同财产清偿一同债务,不足部分再由双方按约定或法定比率分担。离婚时,双方应明确债务的性质和承担方法,并在离婚协议中予以注明,以防止后续纠纷。若已离婚且债务承担约定不明,债权人可向双方倡导权利,双方再依据实质状况进行内部追偿。
3、结结婚以后财产肯定分一半吗
结结婚以后财产未必分一半。通常情况下,夫妻一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割。但假如双方有约定财产归属的,从其约定。除此之外,以下财产是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一方的结婚以前财产;一方因遭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所以不可以简单地说结结婚以后财产就肯定分一半,要依据具体状况来判断。
结婚离婚,财产分配是个大问题。离婚时,夫妻有权共享婚姻期间积累的财产,但非平分。未成年子女无权参与分配。若双方想将部分财产赠予子女,可签署协议,这部分财产不再列入分割范围。一般,只有夫妻一同积累的财产才应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