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案情
2019年12月起,被告人黄某霖通过互联网从广东、江苏等地购买生产设施及药水、空瓶、瓶盖、标签等原材料,雇佣卢某荣、柯某来、章某辉、章某花、林某娟(均另案处置)等人在福建莆田用辣椒油、热感剂等非药品灌装生产假冒黄道益活络油、双飞人药水、无比滴液体,后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以明显低于真品的价格销售牟利,销售金额共计639万余元,获利40余万元。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被告人柯某云明知被告人黄某霖生产、销售假药,仍与黄某霖一同灌装、贴标、包装黄道益活络油,用我们的身份信息注册店铺并负责客服工作,提供自己身份信息注册的支付宝账号用于黄某霖购买材料与销售假药收款,销售金额共计308万余元。经莆田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涉案黄道益活络油、双飞人药水、无比滴(港版)、液体无比滴S2a(日版)、液体无比滴婴儿(儿童版)5个涉案商品均为假药。
裁判结果
福建莆田秀屿区人民法院、莆田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觉得,被告人黄某霖、柯某云生产、销售假药,情节特别紧急,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柯某云在与黄某霖的一同犯罪中起次要和辅助用途,系从犯,结合其情节和用途,依法予以减轻处罚。黄某霖、柯某云均认罪认罚。据此,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黄某霖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一百万元;判处被告人柯某云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典型意义
网络为人民群众购药提供了便利,同时也给药品监管和打击风险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带来了新的挑战。违法犯罪分子通过网络可以更容易地购买制售假药的设施、原材料,销售途径也愈加便捷,假药加工网点总是设置在出租屋等隐蔽场合,增加了监管和打击困难程度。被告人灌装假药后通过店铺销售,在一年半的时间内销售金额即达639万余元,紧急扰乱了药品监管秩序,风险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应依法严惩。本案也提醒广大买家,要从合法的互联网交易网站购买药品,以确保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