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以前房地产卖了再买房算不算共有
结婚以前房子售出后购置的房子是不是是一同所有
第一,关于结婚以前房地产售出后购入之物是不是应被视为一同财产的问题。通常情况下,若一方在结婚以前拥有房地产,并在结婚以后将它供应,所得资金用于全额购置新的房地产,且新购置房子的所有权证书上仅记载该方的名字,那样此套房地产依然被视作该方的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对购置房地产的款项无任何贡献或参与,即该笔款项全部来自于前述一方的个人财产,那样这所新购置房地产便应该被认定为一同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假如新购置房地产的出资来自与该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个人收入或另一方的投资,那样该项财产便不可以单纯地归为私人所有。
第二,关于何种情形下的财产不应列入夫妻一同财产范围内的问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下具备代表性的几种状况不应被归入夫妻一同财产范畴:
1、 单方的结婚以前财产;
2、 已方因其身体遭受伤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补偿成本;
3、 一方因别人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明确指定归其个人所有些财产;
4、 专供某位特定人士用的生活用品;
5、 除上述各项以外的其它所有应当归单方所有些权益或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一同财产,归夫妻一同所有:
(一)薪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常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一同所有些财产。夫妻对一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2、结婚以前房地产证上加女方名字有效吗
结婚以前在房地产证上添加女姓方的名的法律效力
在国内法律法规中,对于结婚以前房地产添加配偶名字的问题,有所规定。大家都知道,房地产的所有权是通过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来确立的。
因此,一方在结结婚以前已购买的房地产如若加上其配偶的名字,便可被视为一种财产赠与的形式。如此一来,这份原本是个人所有些房地产就将转变为夫妻共有财产,并且在此基础上,夫妻双方一般都拥有对此房地产进行平等分割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一同财产,归夫妻一同所有:
(一)薪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常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一同所有些财产。夫妻对一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3、结婚以前房地产证上结婚以后再加女方名字算一同财产吗
在未缔结婚姻关系之前由男方所购买房地产,在结婚以后将女方的名字增加至房子所有权证书上可被认定为一同所有些财产。在此种状况下,双方经婚姻关系确立后而为之的房子产权登记加名行为应理解为一方负有完全自愿将自己持有些房子产权部分赠予另一方的承诺,具备改变和变更现有房子产权归属情况的法律成效,由此可以确定此套房地产已成为双方一同拥有些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一同财产,归夫妻一同所有:
(一)薪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常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一同所有些财产。
夫妻对一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夫妻结婚以后购买的新房,一般视为一同财产。但假如结婚以后供应的结婚以前房地产所得全部用于购买新房,且新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则该房地产为个人财产。不是夫妻一同财产的有:结婚以前个人财产、身体受伤赔偿或补偿金、明确归一方的遗嘱或赠与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用品,与法律规定一方一个人享有些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