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究刑事自诉案件的时效规定简述?
法律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期限的规定是,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与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即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能超越三个月。具备可能判处死刑等情形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可延长三个月。
详细的说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假如二十年将来觉得需要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将来,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可以打刑事自诉官司的几种状况如下:
1、需要自诉的案件:情节较为紧急或恶劣的侮辱、诽谤案,暴力干预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假如上述行为导致紧急后果或者紧急风险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将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假如上述行为的侵害程度很小且导致风险也不大,依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不可以提起刑事自诉,只能打民事官司。
2、你是被害人,并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丢弃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侵犯常识产权案与侵犯你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者财产权利可能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3、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但你有证据证明别人侵有你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预防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能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