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驾驶罪的执法主体范围是什么
危险驾驶罪的执法权归属及适用对象
危险驾驶罪一事,由交通警察部门负责监管处置。此罪名涵盖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多种违法行为:包含追逐竞驶且情节特别恶劣者;饮酒后开车者;在实行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任务中,紧急超额搭载乘客,或者超越规定最高速度驾驶者;与在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运输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对公共安全导致风险的行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时,如出现以下状况之一,将被处以拘留,同时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者;
2、饮酒后开车者;
3、在实行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任务中,紧急超额搭载乘客,或者超越规定最高速度驾驶者;
4、在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运输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对公共安全导致风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有下列危险驾驶罪四种情形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驾机动车辆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紧急超越额定乘员载客,或者紧急超越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2、危险驾驶罪如何处置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若未曾酿成紧急的交通事故,可能面临的处罚为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低于20元至200元的罚款;假如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因此引来了重大事故,致使别人重伤、死亡或是导致公私财产紧急受损的状况,犯罪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在更为紧急的状况下,譬如已经认知到自己正在道路上进行醉酒驾驶或高速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对公众安全构成了威胁却仍然抱持期望或者允许该种情况持续,这种情形则会被认定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其量刑为处以拘留,同时并处罚金。就客观状况而言,危险驾驶罪一般表现为在道路上醉酒后驾驶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出于追求刺激或角逐的目的,并且情节异常紧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驾机动车辆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紧急超越额定乘员载客,或者紧急超越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根据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危险驾驶罪由什么部门管辖
依据国内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危险驾驶罪一般由地方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管辖及调查审理。在事例的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将承担起主要责任,对犯罪事实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并在侦查工作结束之后,将事例材料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察起诉。检察机关在收到事例材料后,会对其进行全方位而严谨的审察,若认定该案符合提起公诉的条件,便会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最后,事例的审判工作将由人民法院全权负责。值得大家注意的是,虽然各地在具体的职能划分与办案步骤上可能存在略微的差别,但总体而言,以上所述的管辖框架是常见适用的。在实践过程中,每个部门将会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需要,遵循有关规范程序紧密合作,以期达成事例的公正、合法处置。
危险驾驶罪的执法权归交通警察部门,适用对象包含追逐竞驶、酒后开车、校车或客车紧急超载超速,与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风险公共安全的驾驶行为。这类行为将遭到拘留和罚金的处罚,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