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是指国家机关员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紧急不负责任,导致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紧急后果。针对这一现象,刑法条文明确规定的相应的罪名。
刑法条文
第四百一十九条国家机关员工紧急不负责任,导致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紧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讲解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同意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失职导致珍贵文物损毁、流失案
失职导致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国家机关员工紧急不负责任,导致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紧急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致使国家1、2、三级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
2.致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损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