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机关假如逾期不作出决定,作为行政相对人可以以其行政不作为为由提起行政诉讼。但假如行政复议机关作出不受理的决定能否告其行政不作为呢?如此就需要依据不一样的状况而定。
第一要对行政复议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作出判断,应该分状况来讲:
1、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这样的情况不能告行政复议机关不作为;
2、属行政复议前置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可以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当事人对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可需要上级行政机关责令其受理。
对行政复议不服只可行政诉讼。一级复议规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能再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规范。假如对于行政诉讼有关的程序不熟的话最好可以找个不服行政复议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