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交房,不少购房者都接到过各种家居装修企业的骚扰电话。出卖购房者信息的行为,使购房者的隐私权遭到侵犯、正常生活遭到干扰,这一现象的确存在,而且较为常见,它已成为影响房地产市场秩序和构建和谐房地产的要紧原因之一。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些私生活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遭到保护,不被别人非法侵扰、了解、采集、借助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别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我们的私生活,对自己是不是向别人公开隐私与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备决定权。
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些私生活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遭到保护,不被别人非法侵扰、了解、搜集、借助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购房者信息被泄露的途径至少有4、
一是房子销售代理企业的销售;
二是开发企业权证部的资料管理职员;
三是按揭银行和担保企业的资料管理职员;
四是物业企业的资料管理职员。也就是说,购房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每一个环节,都大概是信息泄露点。
办理买房手续时,开发商是第一时间拿到购房者信息。在大部分购房者看来,开发商和代理商是“泄密”的最大嫌疑。
购房者把个人信息交给了开发商,从签购房合同直至入住用,整个过程中每个环节大概出现的泄密,开发商都有责任进行必要预防和有效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中明确规定: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员工,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供应或者非法提供给别人,情节紧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窃取或者以其他办法非法获得上述信息,情节紧急的,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
市民们对于频繁遭到骚扰已经屡见不鲜了,并没意识到事情的紧急性。大伙应该有意识地保护我们的个人信息,当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时,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我们的权益,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真的使顾客的个人隐私聊息遭到保护,一味忍让只能助长那些不法企业或个人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