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间,即便从参加工作的时候,职员就与公司方面实质成立了劳动关系,但没过试用期的职员还是不同于正式职员的。譬如说在基本薪资、加班薪资都使用试用期间的规范。所以,对于试用期间职员的福利待遇事实上更不是使用正式职员的规范。但,试用期内的职员的福利待遇不同于正式职员合不合法得看具体状况。
试用期内的福利待遇具体状况如下:
1、假如说是法定福利,如社会保障、带薪年休假、最低薪资标准、同工同酬等,那样,公司方面就得按规定发放,并且还要和正式职员的一致,若不同于正式职员的,那就是不合法的。
2、若是非法定福利,如公司给的奖励旅游、节日补贴,这样的情况还不可以以偏概全,具体还要查询单位的规章规范或者劳动合同,假如单位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不同于正式职员的,合法。
现在国内绝大部分企业为职员提供的福利项目如下:
1、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医保、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这四类险是国内劳动部门规定各类企业需要为职员提供的社会保险福利。除职员月薪资外,企业为这部分保险大约支付等于薪资额的10-20%.有的效益较好的企业还为职员提供了牙医疗保险险、家庭财产险、重大伤残保险等。部分有国外雇员的公司还在聘用合同中承诺为这类雇员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提供医疗、伤残等各类险。
2、住房津贴
传统的中国国营企业,住房分配或便宜租住房是企业提供给职员的最大一项福利。伴随国家推行货币化分房规范的拓展,企业改实物分房为货币分房,住房津贴按月随薪资发放,打造住房公积金,提供住房低息贷款已成为企业为职员提供住房福利的新形式。
3、交通费
主要指企业为职员上下班提供交通福利,主要包含以下几种:企业提供交通工具接送职员上下班;企业按内部规定为职员报销上下班交通费;企业每月发放肯定数额的交通补助费。
4、工作午餐
是指企业为职员提供的免费或底价午餐。有些企业虽然不直接提供工作午餐,但提供肯定数额的工作午餐补助费。
5、有偿假期
有偿假期是指职员不来上班工作仍可获得收入的福利项目。主要包含以下几种:
(1)产假、病假、事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等国家法定职员依法获得缺勤收入的福利待遇。
(2)公休:是指职员依据企业的规章规范,经上级领导赞同,一年中可以享有若干天的有薪假期。企业一般依据种种条件,规定职员每年有五天至十四天的公休假期。
(3)法定节假日:国务院规定中国公民依法享有些包括新年、国庆等的十天节日假。有的企业还依据我们的实质状况设定了一些节假日,如:中秋节、端午节、厂庆日等等。
6、培训
伴随企业对出色人才和合格职员的渴求,不少企业已明确提出“培训是职员最大福利”,不断加大对职员培训的设入。现在跨国企业的培训投入成本一般占到年销售收入的0.5%-2%,并且这个比率仍有上升的趋势。相信国内的企业在将来若干年的进步经历中,势必愈加看重培训的投入和产出。
其实,实践中大多数的试用期职员是跟正式职员的福利待遇一致的,如果是有不同的地方,而又没做过不同的规章规范的,此时职员可以向公司方面协商协商,如果试用期薪资的最低薪资标准跟正式职员使用的规范不同的,而公司方面在经过协商还不准时处置的,那就能快点采集足够的证据,可以通过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是经过调解解决,无法就使用向法院起诉的方法维护我们的权益。若在试用期间,公司方面还没有跟职员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的,此时职员想要倡导职员福利不同待遇的就比较难采集证据,这一点建议最好咨询下专业的劳动法律师,争取找到有力的证明。